重庆日报全媒体讯 (记者 颜若雯 通讯员 袁宗海)乡镇改设为街道后,不再有乡镇一级人大代表。民意表达渠道如何畅通?9月18日,记者从綦江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该区人大常委会在借鉴外地做法、总结该区古南街道工委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和《街道议政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试行)》。这意味着该区7个街道将全面实施议政代表会议制度。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议政代表会议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建立的由议政代表组成的议政议事平台,由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组织实施。议政代表应体现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由辖区村(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离任村(居)干部、知名人士、专业人士、企事业单位代表等组成。议政代表经推荐、考察、审查、公示等环节,并报经街道党工委同意后确定。
“试点期间,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古南街道工委相继开展了3个片区议政代表小组活动,会前精选调研活动主题,同时邀请区人大代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古南街道工委主任税清平介绍,3个片区活动分别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疫情防控、老旧小区改造为主题,议政代表通过赶场接访,调研连城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古南中学、陵园小学疫情防控,视察老旧小区改造等方式,在了解掌握街道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同时,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议政代表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听取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听取街道办事处财政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街道办事处民生实事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街道办事处关于议政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等,并根据工作需要,对街道办事处及内设科室的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意见》还规定,议政代表有权对街道办事处及其内设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议政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
针对议政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在一个月内交由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办理,承办单位应在两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
值班编委:金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