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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家长快看!事关新生秋季入学!

发布日期:2023-03-21 19:37

綦江的家长们看过来!

为了更好地了解

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需求

方便后续招生工作的开展

即日起至3月26日

綦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

信息登记正式开启

如果您家的孩子正准备入学

下面的关键信息请注意!

↓↓↓

01
信息登记对象


2023年秋季拟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限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02
信息登记时间


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6日


03
信息登记方式

拟读新生的家长通过电脑或手机终端登录“綦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进行线上信息登记。




方式一:


关注“綦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微服务”中“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录。

方式二:


https://61.128.225.49/QJZS

输入网址进行登录。

方式三:

扫描二维码“綦江新生入学登记”登录。


04
信息登记流程和所需材料
01
登记流程


·注册:通过上述方式进入“綦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后,点击“新用户注册”。需填写学生身份证号、姓名,设置用户密码。



·登录:注册成功后进入“登录”页面,须正确填写学生身份证号、密码及验证码,即可成功登录。


·登记:准确填写学生基本情况、法定监护人基本情况、户籍/房产/暂住基本情况、申请入学情况、附件上传情况等5项信息,带“*”号为必填内容。


·提交:第四步“提交申请”:仔细核对登记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显示“入学信息登记提交成功”,即完成此次入学信息登记。



02
所需材料


·户籍证明材料:户籍主页(即有详细地址页)、拟读新生户口页、增减页,三张材料页组合在一起拍成一张图片上传。


·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入住证明:三个月内水电气发票等入住证明材料。







05
信息登记类别

1.三对口: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2.有房有户: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不一致,但都在中心城区。


3.有户无房: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在中心城区,但学龄儿童的父(母)未在中心城区购房。


4.有房无户:学龄儿童的父(母)在中心城区购房且实际入住,但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不在中心城区。


5.政策安置:学龄儿童的父(母)系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


6.流动人口:学龄儿童的父(母)系进城务工或外地来綦人员。信息登记类别



06
信息登记注意事项

1.2023年秋季拟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家长需按要求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2.申请城区学位的提交户籍、房产和入住等材料,申请乡镇学位的只提交户籍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需拍照以附件上传,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度。


3.如实填报,确保登记信息和上传附件的真实性,若有弄虚作假,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如果信息登记存在问题或困难,请主动与对应小学或幼儿园联系。


5.若出现户籍、房产、实际居住等信息在系统内无选择项时,请及时联系对应小学或幼儿园。


6.区公安局对古南街道、文龙街道、通惠街道部分小区楼栋门牌地址进行了变更,若户口页或房产证地址未更新,不影响附件上传。


7.所登记的户籍和房产等信息将由区公安局和区不动产中心进行信息比对,请认真核实后登记上传,并密切关注招生系统审核情况。


8.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需要缓学的儿童,请在系统内提交缓学申请,同时提交缓学事由。

@各位家长

今年9月需要在綦江城区

或乡镇学校(含教学点和村小)

入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

请一定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为各学校学位数提供参考的同时

也方便后续招生工作的开展


温馨提示
了解更多相关政策,可请进入“綦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点击“政策宣传”即可。






来源:綦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