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主朋友担心
会因忘记时间
而错过
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时限
别着急
为便利群众,公安部推行“电子检验标志网上推送提示”服务新措施。对免检机动车符合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通过“交管12123”APP向机动车所有人推送提示消息提醒车主办理业务。车主只需在“交管12123”APP点击“提示信息”即可进入到“待办事项”中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点击“确认”,经审核通过后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无需再进入业务办理界面单独申请。
具体操作如下:
收到提示信息,点击提示信息内容
“待办事项”中点击“确认”
车辆免检不等于不检
车辆免检不等于不检,车辆免检是指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免于前往机动车检测站上线进行安全技术检测,但仍需按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9座(包含9座)以下的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大型轿车、摩托车在第2年、第4年、第8年可以享受免检政策,只需在网上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可在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办理,在办理免检业务前,需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温馨提示:
机动车存在以下情况的,不适用机动车免检政策,仍需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1. 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
2. 因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
3. 车辆类型为面包车的。
来源:重庆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