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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綦江两会召开时间定了!

发布日期:2024-01-10 19:11

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2月2日召开。


政协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协商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至2月1日召开。

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6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10日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2月2日召开。


建议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议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工作报告;(三)审查和批准綦江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綦江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议万盛经开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五)审查和批准綦江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区级财政预算;(六)审议万盛经开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八)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九)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十)审议和票决綦江区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十一)选举;(十二)其他。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会议有关事项,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10日


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7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助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綦江

主体建设区建设的决定


(2024年1月10日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区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文化强区建设,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传承,弘扬长征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落实中央《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和重庆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加快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綦江主体建设区(以下简称:綦江主体建设区)建设,进一步推动綦江建设重庆重要红色文化高地,在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中奋力谱写“多彩綦江•创新之城”人大工作新篇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深刻领悟重大意义。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党中央统筹规划的重要文化工程,是推动新时代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的重大战略决策。重庆市作为中央红军长征转战重要省份之一,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綦江是中央红军长征在重庆的唯一过境地,是中央红军长征进入四川的第一县,为中央红军实现伟大历史转折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撑,是三大主力红军在重庆活动的重要节点。綦江主体建设区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的重点支撑项目,是綦江文化强区战略的重要载体,也是最具綦江辨识度的文旅融合项目,它填补了中央红军长征史空白、完整再现“遵义会议”和“四渡赤水”的历史史实,有力保护了重庆长征文物,也必将带动渝南黔北地区红色旅游产业发展和加快乡村振兴。全区人大系统必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把助推綦江主体建设区建设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具体体现。要坚决扛起人大责任,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努力助推綦江主体建设区建设中彰显人大担当、展现人大作为。


二、对标对表,准确把握原则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助推綦江主体建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始终保持人大助推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丰富完善我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体系、平台载体,确保助推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始终坚持依法履职。立足人大职能职责,突出人大工作特点,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和人事任免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始终坚持目标任务。严格按照《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建设保护规划》确定的主题定位和“一馆两园一点”重点建设项目,全力聚焦红军长征转战重庆纪念馆、“保卫遵义会议”和“转战綦江”市级展示园、王良故居特色展示点建设,努力推动綦江人文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融合,建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一核一带三点”文旅融合示范区,凸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的綦江辨识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助推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放在綦江主体建设区的短板和弱项上,针对长征文物发掘研究保护利用、长征文化公园规划建设、红军长征转战重庆纪念馆展陈文物征集管理、本地及周边文旅资源融合运营等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从区情实际出发,聚焦目标任务,找准工作抓手,发挥全区人大系统整体合力,确保助推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履职,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聚焦《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建设实施方案》《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建设保护规划》确定的綦江主体建设区建设项目推进落实情况,通过联动监督、组合监督、跟踪监督等法定监督方式,采取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代表视察、专题调研、交办督办、跟踪落实等实行闭环监督,把綦江主体建设区的建设情况和工作成效作为任命干部报告履职情况、有关部门报告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其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区委宣传部要按照区委安排统筹推进綦江主体建设区的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扎实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区文化旅游委应当编制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规划,打造文旅深度融合示范区,倾力打造“渝字号”精品力作;区交通局应当统筹推进綦江主体建设区与渝川黔“红三角”城市间的交通线路互联互通,优化改造提升当地交通运输网络;区农业农村委应当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指导綦江主体建设区相关街镇制定农业产业指引,打造具有特色和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当加强綦江主体建设区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传承、烈士褒扬等工作;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负责綦江主体建设区的建设、保护、利用、管理和运营等工作。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以及史志研究、档案等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凝心聚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围绕助推綦江主体建设区建设开展代表培训、代表活动,优化“两联一述”、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评估机制,迭代升级代表之家(站、点)建设,拓展和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在助推綦江主体建设区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通过走访、调研、视察、进代表之家(站、点)等方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主动为助推綦江主体建设区建设献计出力,贡献力量。


五、整合资源,形成协同联动合力。融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渝黔合作项目,持续深化渝川黔三地綦江、泸州、遵义人大的协同联动,加强綦江与市内酉阳、黔江、石柱、秀山、彭水、城口等区县人大的协同联动,开展联合调研、联动监督、代表视察等活动,就綦江主体建设区建设有关问题等进行研究讨论。选定有关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协同开展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助推綦江主体建设区建设开展分片区、跨区域视察调研活动、提出议案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专题调研等方面进一步密切与相关地区人大常委会的横向联动,强化对基层人大开展助推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区人大各专工委切实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衔接,找准切口、明确重点、提出建议,务实高效联动助推。


六、强化保障,健全助推工作机制。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完善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机制,聚焦綦江主体建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区委重大部署安排有效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机制,增强监督刚性。通过专题报告、专项对接、提出议案建议等方式,争取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进一步完善区人大专班工作机制,组建助推綦江主体建设区建设工作专班,组织专职委员和相关代表定期开展监督工作,以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建设现代化人大履职团队,彰显全区人大系统整体合力,助推綦江主体建设区建设落细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10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公 告

2024年第1号


关于召开政协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至2月1日召开,会期3天半。


特此公告

政协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公 告

2024年第2号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协商决定:


撤销蒋家笛政协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同意王光莉(女)、古玉刚、叶宇担、刘月(女)、李远孝、李钱松、吴维珂、张扬、陈国梅(女)、夏娟(女)、翁明珍(女)、郭俊伶、唐宗学、黎雪(女)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辞去政协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增补吕春林、任小刚、易文博、熊俊、代世林、王军、罗昭阳、王健、李泳洁(女)、张海涛、杨刚、王锐、许露(女)、陈兴、陈祖勋等15位同志为政协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本次调整后,政协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委员会实有委员365名。


特此公告


政协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来源:綦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