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助推建设“如来·如愿”、美丽富饶的“多彩綦江·创新之城”,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2021年度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
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志愿服务联合会
1.綦江区“最美志愿者”70名。
2.綦江区“优秀志愿服务组织”20个。
3.綦江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10个。
(一)最美志愿者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2.长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社会治理、理论宣讲、环境保护、助弱帮困等重点工作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2021年度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服务时长25小时以上。
(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条件
1.依法成立1年(包括1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经单位领导机构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1年(包括1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表现突出的,也可参与推荐。
2.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表现特别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志愿者人数最低不得少于10人)。
3.有明确的服务领域,有成熟的志愿服务项目,经常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社会治理、理论宣讲、环境保护、助弱帮困等方面贡献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三)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条件
1.持续稳定开展活动,项目实施时间1年以上(含1年),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3.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社会治理、理论宣讲、环境保护、助弱帮困等方面产生了明显社会效益。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当地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及在全区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一)2月14日前,各街镇、各单位、各社会组织按要求进行推荐上报;
(二)2月18日前,评审会办公室对推荐情况进行初审;
(三)2月22日前,召开评审会确定人选;
(四)2月23日前,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向社会公示;
(五)3月5日左右,在3月“学雷锋月”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上进行表彰,并在新闻媒体上陆续对先进典型开展宣传。
来源:文明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