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区城市管理局获悉,《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多次违反投放规定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条例》确立了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无法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管理责任人并向责任区域公示。管理责任人应当遵守7项规定,包括保持分类收集容器齐全、完好、整洁,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及时制止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等。
千山半岛小区是我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小区内张贴了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画和标语,每栋楼下都放置有蓝、绿、红、灰四色垃圾桶。此外,该小区还依托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通过智能技术实施垃圾分类投放质量及回收管理情况的数据收集和传输,实现垃圾投放的源头可溯和分类行为的平台管理,即正确投放行为积分奖励,不正确投放行为定向宣导。
千山半岛小区是我区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缩影。据了解,2021年以来,我区构筑起“主流媒体+APP+广播+微信公众号+阵地宣传”的全矩阵宣传格局,设置固定宣传阵地100余处,开展宣传培训500余次,开展家庭、社区、学校互动实践活动300余次,开展主题服务活动1700余次。加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城区5个街道95%以上物业小区完成楼层撤桶工作,持续开展楼层撤桶后垃圾投放点优化、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分类收运处置等工作。新增3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的行政村达90%、街镇保持100%。
“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工作人员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增设垃圾分类投放点,培训垃圾分类志愿者,推行‘撤桶并点、定时投放、定人督导’,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来源:大美綦江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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