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重庆市医疗保险退费工作开始实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单位或人员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人员,因享受医疗保险缴费优惠或政府补助、死亡、重复缴费等情形造成参保单位或个人多缴医疗保险费的,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退费。
连日来,部分市民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咨询,市医保局于8月5日进行集中解答。
问:去年12月公司倒闭了,我之后申请领了失业金,因为不知道失业保险那边给我交了医保的,自己以个人身份参加了职工医保,我可以申请退钱吗?
答:个人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并缴费,同时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形成重复的缴费,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应扣除其重复期间已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
问:我父亲19年3月退休,说缴费年限不足,就趸缴了4年的医保费,结果今年6月父亲去世了,多交的钱可以退吗?
答:对一次性按二档标准趸缴的个人参保人员在按规定享受了该笔缴费对应的医保待遇(含划入的个人账户资金)后死亡的,按其死亡当月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及一次性趸缴的剩余年限(计算到月),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剩余年限应划资金,纳入统筹基金和大额医保基金的部分不予退还。
问:我之前没找到工作,一直都是个人买的职工医保,今年5月找到工作了,单位也买了五险,而且我今年也没住过院,这种可以退去年交的钱吗?
答:个人参保人员按年缴纳医保费后,转为随用人单位参保形成重复的缴费,期间未享受相关待遇的,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应扣除其重复期间已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
问:我舅舅以前是工人,后来下岗了,一直没找到稳定的工作,主要是个人在买医保,后来17年退休了,当时说医保缴费年限不够,让他补缴了4年的钱,结果后来发现他以前有一段成都的缴费没有转回来,当时就已经缴足,多缴的钱可以退吗?
答:个人参保人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仍继续缴费,经审核其满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对退休后超过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年限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可申请退还。对其个人账户按退休且满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后的划入标准和多缴费月数等进行清算,多计入额应在退费时抵扣。
问:我去年7月份的时候参加的居民医保,当时全额交的钱,后来认定是贫困户,听说有资助参保,可以把之前我多交的钱退给我吗?
答:对参保人员已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后,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享受资助参保资格的,按其应享受的资助额退还本人缴费。
问:我19年毕业,找了工作,单位给买了医保。但家里在买居民医保的时候把钱一起交了。我又用不上居民医保,可以退吗?
答:对职工医保待遇正常后参加居民医保的,由于其不属于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可由参保人员提出居民医保退费申请,核验符合条件的办理居民医保退费。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值班编委:张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