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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告知书来了~违者最高罚款5万元!

发布日期:2020-03-19 10:42

 

天气回暖,气温逐渐升高,

綦江已进入森林防火期!

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

违者最高罚款5万元!

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告知书

各位公民: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陆地生态主体,没有森林,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就面临危机。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维护子孙后代的利益。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防治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根据有关规定,特印发如下森林防火告知书:

一、森林防火期内,凡是进入林区及林缘山边100米内活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

2、严禁上坟祭祀时烧香、点蜡、烧纸钱;

3、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

4、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

5、严禁野炊、烤火、火把照明、玩火;

6、严禁在林区内用枪械狩猎、烧火驱兽、烧火驱蜂;

7、严禁烧田坎草、烧灰积肥、烧荒开垦,烧防火线等生产性用火。

二、违反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禁止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森林火灾扑救。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向涉及村(组)、当地人民政府或应急局报告。各街镇、村(组)、林场等相关单位要及时公开24小时值班值守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举报报警电话:023-61271258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宣


来源:大美綦江APP


页面编辑:何 叶

值班编委:张宗祥

总 编 辑:孙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