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电子商务行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防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继续传播和扩散,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增强保障能力,发挥电子商务不见面交易(交流)、“无接触式”配送等特点,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需要,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綦江区商务委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组织领导要求
1.各企业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由企业綦江区负责人任组长,建立安全检测、防疫消杀、商品保供、配送服务、信息报送等工作组具体实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预案中必须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要求明确卖场、货场入口安全检测工作流程、卫生洗消工作流程、电商物流配送防疫安全管理和操作流程等内容,并落实全员疫情防控安全管理责任。
二、人员管理要求
3.细致做好工作人员摸排登记,对所有工作人员自2020年1月10日以来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登记,重点排查是否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不应返程返岗。
4.每日采集员工疫情控制期间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有湖北生活史、旅行史、接触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应严格进行14日的居家隔离观察。
5.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配齐足够数量的红外线温仪、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护目镜等必要的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可以设置热成像的人体体温筛查监控设备。在个人防护不到位的情况下禁止上岗作业。
6.上班途中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下班途中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到家后首先进行洗手消毒、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处理,居室注意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
7.收银员、入口检测、货物分拣等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8.注重个人卫生防护,在公共区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非工作需要,避免串门走动。单位内部食堂、餐厅不配备公用餐具,所有人员就餐一律自带餐盒或使用一次性餐具,个别就餐不得桌餐、聚餐,宿舍或临时休息区不得聚集娱乐、打牌。
9.减少或者避免聚集性会议,尽量通过非接触方式在企业内部QQ、微信工作群进行工作安排和沟通交流。
10.加强对一线电商物流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防护要求,物流运输驾驶员及配送人员须佩戴口罩,车辆使用前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进行擦拭消毒。从业人员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企业应协助就医,立即停止服务。
三、商品管理要求
11.各电商企业要加强米、面、油、盐、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尤其是生鲜产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加大商品储备,保障储备满足15天销售的生活必需品,并及时签订后续采购订单,提供6个月到货计划,并按要求向区商务委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12.切实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维护商品价格稳定,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以次充好,不制假售假,切实保证经营的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处在合理区间,确保各类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建立可追溯的商品来源记录。
13.积极调配并优化配送资源,尽量在人手短缺的情况下,有效保障电商平台订单的及时“无接触式”配送服务,并做好与客户的及时沟通,妥善按时完成订单服务,确保客户满意。
四、场所管理要求
14.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并洗手。若体温超过37.3℃,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工作场所保持环境清洁,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接触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来访者进入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如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正常条件下,方可进入。
15.线下经营时加强消费者监测防控,每个企业必须在每个入口处安排专人检查进入消费者佩戴口罩情况,配备测温仪对所有进入消费者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在超过 37.3℃的情况下,拒绝进入,并应询问是否有相关接触史,登记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及时报告属地街镇跟踪处理,并同时报区商务委掌握情况。
16.保洁卫生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每日须对各个门口、停车场入口处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收银台、座椅进行清洁消毒,电梯扶手、电梯按键、门把手、自动售卖机、购物车等,应适当增加消毒频次。各经营场所每天至少全场消毒杀菌3次以上,留存消毒照片、记录。疫情期间大量使用消毒液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正确比例和使用方法执行。
17.加强空调及新风系统的消毒、维护和管理。在保证设备良好运行的基础上,加强检查通风设备,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及时更换滤网。
18. 垃圾存放区域及时清运,封闭储存,做好垃圾清运车辆人员消毒工作。货物收发区域及相关车辆应注意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五、宣传培训要求
19.各企业要及时在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区防控办、区政法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发布的防控工作通告、通知。
20.各企业要通过宣传横幅、展板、广播、LED屏幕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疫情预防科普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停止各类线下促销宣传活动,聚众餐食,娱乐,游玩,活动、展览展示等全部停止。
21.企业负责人严格把控内部工作QQ、微信群信息交流态势,宣传正能量和政府官方渠道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保持一线员工战斗精神。
22.各企业要加强员工培训,及时向员工宣传疫情传播、防控有关知识,学习传达区防控指挥部、区级有关部门采取的主要措施,要有相关学习记录。
六、信息报送要求
23.各电商相关企业要落实专人作为信息员,及时向区商务委及有关单位报送排查、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同时,鼓励各电商企业积极参与对贫困村农产品的采购和推广工作,掌握农产品滞销等情况,并及时向区商务委报送相关信息。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2月17日
值班编委:彭 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