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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财政局:全方位战“疫”,“四招”做好保障服务

发布日期:2020-02-18 15:33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綦江区财政局主动作为,积极统筹资金,加强财政保障,及时实施政策落地,长远谋划企业发展,加强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靠前服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截止目前,已统筹安排各类疫情防治经费5683万元。为全方位战“疫”,綦江区财政局通过以下“四招”做好保障服务。


多措并举,坚决做好资金保障

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预算调剂、预备费动支、代管资金统筹等超常规措施,积极调度资金,全面保障疫情防控各类经费需求,确保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落实人员轮流值守。建立了疫情防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日报制度,保持战时状态,启动应急值班,确保每一个支出板块均有人值守,对急需支付的疫情防控经费采取“先拨付、后清算”的方式,确保每一笔应急资金都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特事特办,迅速开通绿色通道

打通应急支付绿色通道。立即实施疫情防控财政保障应急预案,及时协调代理银行开放办理对公业务,首次在春节期间打通资金支付通道,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直达疫情防控一线。

打通应急采购绿色通道。对急需购买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专用车辆等物资和设备,启动“边采购边审批、先采购后审批”的紧急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


落实补助政策,着眼抗疫当前与未来

落实防疫人员临时补助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中央和市的要求,及时会同区人社局出台对我区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防疫工作者按300元/天,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200元/天,机关事业单位参与疫情防控的加班到岗在岗值守人员70元/天的补助政策,确保抗疫人员无后顾之忧。

及时发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中的低保、特困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时按2倍低保标准发放临时救助金。

落实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根据市政府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20条”规定,主动与职能部门沟通联系,深度参与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从优化政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等三个方面,做好对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贴息贴费及税费减免方面的支持,帮助他们共渡难关。


强化监管,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强化资金监管责任。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主体责任,加强内控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建立资金、设备物资管理专项明细台帐,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物资专项使用,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对疫情防控的最大效益。

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情况下,仍须坚持绩效原则,全程跟踪监控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动态掌握疫情防控资金下达和使用情况,做好资金后续跟踪问效,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文/徐川



页面编辑:何 叶

值班编委:彭 巧

总 编 辑:孙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