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寻找可能接触者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0年2月7日下午,綦江区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将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15:李某,女,33岁,现居住在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34号4栋。行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9:30—14:00,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上班,下班后返回家中,往返均乘其父亲的摩托车;
1月22日9:30—14:00,坐出租车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上班,14:00左右坐出租车到开发区名扬广场3楼坐按摩椅休息(约2小时左右)。于17:00与其男朋友王某某(居住在文龙街道人才巷1号)一起到我区确诊病例11张某岳父家(綦江区文龙街道文龙街3号)聚餐,聚餐人员中还有我区确诊病例14周某某(我区确诊病例11的妻子)、九龙坡确诊病例张某(我区确诊病例11的哥哥)、我区确诊病例13范某(我区确诊病例11张某的岳母)。餐后独自坐出租车返回家中;
1月23日9:30—21:30,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上班,下班后返回家中(往返均乘其父亲的摩托车);
1月24日11:00,与其父母自驾摩托车到桥河桃花山安置小区外婆家聚餐(同餐人员包括患者父亲、母亲、舅舅、舅妈、舅舅儿子、舅舅女儿、小姨、姨父、外婆)。餐后到鸡公嘴山脚下上坟,16:00返回家中(搭乘父亲摩托车);
1月25日10:00—18:00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上班,下班后返回家中(往返均乘其父亲的摩托车);
1月26日14:00左右,到綦江区名扬广场大润发超市购物,逗留约40分钟后回家中,步行往返;
1月27日上午在家,13:00到古南街道桥河古剑山旅游大道上坟,后返回家中;
1月28日上午在家,12:00左右到綦江区河西永辉超市购物,逗留约30分钟后回家(步行往返)。14:30—16:30到沱湾上升街散步,后步行返回家中;
1月29日上午在家,14:00与男朋友自驾小车到古剑山旅游大道草坪玩耍,16:00左右返回家中;
1月30日上午在家,17:00坐出租车到男朋友家(文龙街道人才巷1号),并在其家居住至2020年2月2日上午,接触人员除其男朋友外,还有其男朋友的儿子、父亲、母亲。
2月2日14:00,坐出租车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查看情况,17:00坐出租车到男朋友家(文龙街道人才巷1号)送东西,19:00坐出租车返回家中;
2月3日11:00左右在百步梯邮政银行逗留约30分钟,11:30在百步梯农村商业银行留约1小时,后步行到河西永辉超市购物约半小时,购物结束后其父亲驾车接其回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34号4栋家中;
2月4日10:30,搭乘其父亲摩托车到三江街道照贵村4组爷爷家,同其爷爷、奶奶、父亲共进午餐,当日14:30父女两人驾车回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34号4栋家中。当日17时左右感觉畏寒。
2月5日均居住在家中;
2月6日00:20步行到綦江区人民医院门诊分诊处测量体温后返回家中,17:00左右步行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2月7日下午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无论您有无症状,与病例同一地点就餐、同一场所聚集等有可能接触的人员,请尽快与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23-48662086)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登记,配合当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流调工作。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时限14天),选择通风较好的房间隔离,多开窗通风,避免使用中央空调,尽量减少与家庭成员的接触,避免共用生活用品,不要共同进餐,避免交叉感染。对家中的物品及表面每日进行消毒,每日上午下午测量体温,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来源:綦江区人民政府网
值班编委:吴 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