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看点 > 正文

速看!綦江10名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

发布日期:2020-02-03 20:29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寻找可能接触者的公告


截至2月3日12时,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累计10例,目前均在重庆市公卫中心集中救治。现分别按照确诊时间由近到远公布其活动轨迹,请对照检查你是否与其有密切接触。


病例10:徐某,女,74岁,病例5的母亲,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1月28日出现不适,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在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2月2日下午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9:周某,男,77岁,病例5的父亲,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1月24日出现不适,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在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2月2日下午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8:周某,女,17岁,病例5的女儿,綦江中学学生,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本人无临床症状,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2月2日下午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7:周某,女,49岁,病例5的二姐,居住在文龙街道景秀江山,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17日至2月2日期间,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景秀江山;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2月2日下午,收治到綦江五福医院隔离点观察,当日晚上转綦江区人民医院救治。


病例6:欧某,男,54岁,病例5的大姐夫,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德信小区。于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18日上午9:00在三江中学大会议室参加会议;1月24日在三江街道黄桷村就餐;2月2日下午,收治到綦江五福医院隔离点观察,当日晚上转綦江区人民医院救治。


病例5:周某,男,48岁,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平时在綦江区赶水镇沿江路门市售卖钢管,赶水住址:綦江区赶水镇沿江路。1月30日发病,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该病人幺爸家中);1月27日驾车从綦江到赶水,于15:00左右开车回綦江家中;19:00从綦江驾车到九龙坡兰花小区后开车返回綦江家中;1月28日驾车从綦江到赶水;1月29日、1月30日、1月31日在赶水镇四居社区楼下村卫生室就诊;2月1日早上从赶水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4:罗某,女,56岁,居住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欧家村。1月22日出现不适,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1日早上,患者与其儿子、孙女自驾小汽车从武汉到綦江;1月21日晚上在湖北恩施高速出口附近的城市便捷酒店住宿一晚;1月22日早上7点左右从湖北恩施出发到綦江;1月22日中午到达綦江石角镇欧家村家中。1月23日,到石角镇中心卫生院就诊(救护车接送)。1月27日,再次到石角镇中心卫生院就诊(救护车接送)。1月28日,到綦江区人民医院感染科治疗。


病例3:严某,男,33岁,居住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优山美地。1月24日出现不适,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0日14时从河南郑州自驾小汽车(豫AFM790)途经陕西、四川于2020年1月21日5时到达綦江;1月24日上午到綦江赵仕春诊所处治疗;1月25日上午驾车途经通惠柏林到新盛街道正自村外公家就餐,餐后驾车回到綦江;1月25日,与其妻子、儿子驾车到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吉居家园,19时到达后在其岳父家就餐住宿;1月26日下午驾车回到綦江家中;1月27日患者自行驾车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2:陈某,女,38岁,病例1配偶,居住在文龙街道金兰街康瑞苑,1月24日出现不适,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一直在家中,未离开綦江。


病例1:余某,男,38岁,居住在文龙街道金兰街康瑞苑。1月19日14:25-16:20乘坐南航CZ3479航班从郑州到重庆机场,1月19日18:00-19:00渝A87G26机场中巴,19日T2-T3-綦江,1月19日-1月22日到新盛街道气田村7组贾家湾参加葬礼,1月22出现不适,1月22日-1月23日在文龙街道九龙大道霍永力诊所就诊,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请可能与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接触的人员及家人一律不得外出,第一时间主动电话联系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23-48662086)并向所在村(社区)登记,村(社区)立即向所在镇(街)、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配合当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防治工作,接受医务人员上门登记和检查。

2.居家隔离期间,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坚持每日自我2次监测体温(上、下午各一次),连续14天。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上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3.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坚持居家不得外出。不聚会、不聚餐,就是最好的防范措施,必需外出时一定佩戴好口罩。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与家人分室住、分开吃、戴口罩、保持一定距离,尽量减少接触传染机会。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来源:大美綦江APP

页面编辑:何 叶

值班编委:吴 双

总 编 辑:孙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