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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客户端】綦江创新实施区级河长交办事项告知书制度 “清单式”巡河落实河长责任

发布日期:2020-05-19 10:35


“关于丁山河东溪段河道清漂清淤事宜,由属地东溪镇政府负责,相关资金由区河长办协调安排……”近日,綦江区丁山河区级河长唐鹏程巡河后,该区河长办下发了这份区级河长交办事项告知书。这份告知书里不但包括巡河时候发现的问题具体整改要求,还包括治理资金如何筹集与分配、规划方案如何编制与调整等内容。根据这份告知书,相关镇街、部门该干什么、怎么干一目了然。

  綦江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区级河长巡河后,列出的整改事项主要是巡河时发现的具体问题整改要求。但水污染问题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其整改包括资金筹措、政策研究制定、规划调整等,是一个系统工程。为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綦江区创新实施了区级河长交办事项告知书制度。该告知书内容不仅涵盖巡河中发现问题的具体整改要求,还包括相关治理资金筹集与分配、政策的研究与制定、规划的编制与调整、方案设计的优化与完善等,充分体现了“河长是治河护河第一责任人”。

  实施该制度后,一些河流治理过程中的“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如,今年该区1号区级河长交办事项告知书要求,为解决通惠河沿河重点河段的排污治理、河岸边角空余土地的利用、治理项目的包装等问题,将通惠河的水环境治理方案纳入綦江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中,同时将通惠河的治理包装进该区今年拟实施的PPP项目中,这将从根本上解决通惠河的水污染问题。而第5号区级河长交办事项告知书要求,解决好綦江北互通连接线建设工程马家槽河2号桥占用河道问题。目前,綦江区区交通局已召集建设单位制定公路桥的主体设计方案修编工作,相关施工单位已停止了占用河道的施工,并清理了河道内的弃土弃渣和竹木。

  自今年3月31日发出第一份区级河长交办事项告知书以来,綦江区河长办今年已先后发出了5份告知书。该区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要将告知书中各任务的具体办理情况在下一季度区级河长巡河时进行书面汇报,同时,其年末办理结果也将纳入该区河长制考核当中。


页面编辑:何 叶

值班编委:张宗祥

总 编 辑:孙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