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芸)近日,綦江区纪委监委出台处理信访举报的试行工作办法,其中细化了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流程,并明确将在媒体上公开为被诬告陷害典型案例中的干部澄清正名,在区内形成激浊扬清、为干事者撑腰的良好氛围。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綦江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细化出台《重庆市綦江区纪委监委机关处理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内容共有十章四十六条。其中第六章细化了诬告陷害干部行为的查处,以及对被诬告陷害干部的澄清正名措施。
“诬告陷害不仅严重伤害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善于作为的好干部,而且还侵蚀了当地政治生态,也消耗了大量纪委监委资源。”綦江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出台的试行《办法》提出,信访室将加强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对发现的异常检举控告行为经批准后进行重点查证。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有诬告陷害行为的相关人员,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对诬告陷害者通过诬告陷害获得的职务、职级、奖励、资格等利益,则以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名义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被诬告陷害的干部,一方面将由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与其谈心谈话、消除顾虑,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其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另一方面,经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可进行通报澄清。通报澄清采取信访答复会、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通报会等形式开展,并邀请当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对于被诬告的典型案例,则由区纪委监委在电视、网络等媒体上为被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值班编委:孙振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