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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綦江区推出系列“硬核”举措 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发布日期:2020-02-01 20:15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区迅速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推出系列“硬核”举措,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区上下一心、勠力同心,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减少人口聚集

暂时关闭綦江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所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最新疫情防控需要,1月24日,区文化旅游委第一时间印发紧急通知,即日起,暂时关闭綦江区所有A级旅游景区、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娱乐室,及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取消星级饭店大型宴会、春节送文化下乡等文化旅游活动。

暂停有关宴会活动

为预防控制病毒蔓延,1月25日,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暂停有关宴会活动的通告》,要求广大市民及各餐饮经营单位暂停婚庆、祝寿、吊丧、团年等大型宴会活动。

2、严把交通关口

暂停运营进出綦江客运车辆

1月26日,区交通局印发《关于暂停运营进出綦江客运车辆的通告》。通告规定,1月26日上午10时起,所有进出綦江境内的省际、县际班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含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包车客运一律暂时停运,已购买上述车票的乘客可到相应汽车客运站售票窗口免费办理退票事宜。

暂停运营綦江境内部分客运车辆及轮渡

1月27日,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运输防控组印发《关于暂停运营綦江境内部分客运车辆及轮渡的通告》。根据通告,1月28日凌晨0时起,綦江区境内班车客运、公交客运、轮渡一律停运,已购买上述车票的乘客可到相应汽车客运站售票窗口免费办理退票事宜。

部分高速公路出口禁止下道

1月29日,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通运输防控组再次下发紧急通知:1月30日上午8时起,除三环高速綦江南出口、渝黔高速安稳出口外,全区所有高速公路出口禁止下道,前往綦江城区车辆请绕道綦江南通行、前往南部四镇车辆请绕道安稳通行,在古剑山、通惠、东溪高速路口设应急管理通道,应急车辆、特种车辆在值勤人员统一安排下有序通行。

3、防止二次污染

为认真做好近期应对新型肺炎疫情而产生的大量废弃口罩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1月26日,重庆市綦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的紧急通知》,鼓励市民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其中,居家隔离者用过的口罩,弃置前应用水煮沸10—15分钟后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普通居民用过的口罩,应直接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投放后应及时洗手。

通知要求,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严格按照清洁运输要求,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垃圾容器每日消杀,特别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及垃圾填埋场等消杀工作;加强垃圾运输车消杀,垃圾运输车必须密闭,在垃圾中转处理后要对垃圾运输车进行消杀。

医疗机构收集的废弃口罩可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新型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及建设的专门医院废弃口罩应当按照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其他区域收集的废弃口罩按照其他垃圾,规范分类后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4、加强宣传引导

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

1月27日,区普法办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特别是疫情防控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各街镇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医护人员熟悉疫情防控“十不得”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条文(节选)的有关内容,并可根据需要将有关法律内容印制成宣传资料,在疫情摸排、场所关闭、医学隔离和特殊治疗等疫情防控处置过程中进行宣传。

依法严处违规违法行为

1月29日,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联合印发《通告》,依法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十种违规违法行为。

具体包括:不配合社区工作人员、机关干部、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入户开展疫情排查防控工作的行为;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患者、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密切接触人员,不按规定执行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规定的行为;确定病例患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的行为;不按规定佩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的行为;举办节庆活动、聚会宴会等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行为;不执行公共交通停运、活禽市场休市等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散布谣言、造谣滋事、谎报疫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行为;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行为。

对有上述行为之一且不听劝阻的,将对当事人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或依法移送行政职能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从快、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5、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暂停个体诊所及门诊部营业

为减少公众交叉感染和降低传播风险,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1月28日,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疗救治组印发《关于暂停綦江区个体诊所及门诊部营业的通告》。

通告要求,从1月29日8时起,全区所有个体诊所、门诊部暂停营业。所涉及的个体诊所、门诊部应迅速通知已预约的病人暂缓就医,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区内其它医疗机构要做好群众诊疗需求。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所有旅馆业暂停营业

1月30日,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印发紧急通知,从1月31日12:00起,全区所有旅馆业暂停营业。已经入住旅客在1月31日12:00前自行退房离开。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

6、保障物资供应

1月28日,区商务委印发《关于我区物资储备情况的通告》,称我区生活物资、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已储备粮食3.3万吨、大米443.77吨、面粉54.9吨、杂粮13.8吨、食用油397.42吨,其他食品充足,生活必需品完全能满足我区居民生活需求,不会出现物资短缺现象,全区各大商超均正常营业。提醒广大市民不用恐慌,不必囤积,有序采购,外出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通告要求,各大小商超诚信经营,提高环境卫生,加强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将对恶意传播谣言、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打击。

7、严防公共区域

1月26日,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自即时起,对部分公共场所和公共活动实行管控。

取消所有赶集(场)、群众集会等各类大型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区内电影院、书店、棋牌室、酒吧、KTV、网吧、电子娱乐室等文化体育娱乐场所一律暂停开放。

区境内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含寺庙、教堂等)一律暂停开放。

一律取消集会、庙会、灯会、庆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禁止操办酒席,禁止使用野生动物加工、制售食品。如突发丧葬原因,必须严格从简操办,人员只限于近亲家属参与并佩戴医用口罩,口罩使用后不宜随意丢弃,按要求分类处理。操办期间,有从武汉方向返回的人员一律劝返不参加。广大人民群众减少走亲访友,避免与外来人员接触,倡议居家生活14天。

商场、超市、门市、农贸市场等场所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促销活动,禁止在集贸市场销售、宰杀活禽和从事野生动物交易,落实每日消毒消杀措施,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消毒执行情况,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所有旅游景区、公园、景点一律暂停开放,各宾馆、酒店、旅行社不再接待各类旅游观光人员,对游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的各商家要做好全额退款服务。区域内流动住宿的,严格按规定做好详细登记,并落实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武汉等疫区来(返)綦驻留人员应自觉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自觉居家隔离14日,如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立即向当地医院、卫生院和村、社区居委会反映,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等待专业医生进一步检查、治疗。对拒不配合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刻意隐瞒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官方发布随意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恶意抢购、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通告还重申了关于暂停运营进出綦江客运车辆和暂停运营綦江境内部分客运车辆及轮渡的要求,提出对武汉等疫区来綦人员和车辆一律劝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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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委:吴 双

总 编 辑:孙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