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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丨綦江区不再新增摩托车智能化考场

发布日期:2023-10-27 20:12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关于不再新增摩托车智能化考场的公示

綦江区现已向重庆交巡警总队申请建设智能化摩托车考场一个,经实际考试数据分析,綦江区的摩托车考场考试能力已能满足社会广大摩托车驾驶人的考试需求。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62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应当根据本地考试需求建设考场,配备足够数量的考试车辆,对考试供给能力能够满足考试需求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不再购买社会考场服务。故綦江区不再新增摩托车智能化考场,不再购买社会化摩托车智能考场服务。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3年10月27日

来源:大美綦江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