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区住房城乡建委发布了
《关于开展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的公告》
对綦江城区9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开展配租工作
有需求的市民可在
2024年8月30日前
按要求进行申请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綦江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可申请房源95套,分别位于东城花园(精装房、普装房)、嘉惠新城(普装房)、普惠国际社区A区(普装房)、锦绣春天(普装房)、云鼎雅苑(普装房)等地。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合租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按照家庭申请的,共同申请成员与申请人之间需具备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关系。
2、申请人(合租人)在綦江城区(古南街道、文龙街道、新盛街道以及通惠街道城镇范围内)无私有产权住房。
3、申请人(合租人)截止到申请之日的1年内,已在本区内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合租人)属于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不受本条限制。
4、申请人(合租人)及共同申请成员前3年(从申请之日起计算)在申请地(古南街道、文龙街道、新盛街道以及通惠街道城镇范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
5、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享受我市公有住房、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应按规定腾退其他政策性住房后再行申请。
申请人到綦江区住房保障中心(通惠街道滨江路1号,可导航)咨询、领取申请表,并如实填报提交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现场初审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1、如实填写申请表及住房、婚姻、收入承诺书。
2、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并提供申请人及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除外。
3、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包括主页、增减页及所有分页,不参加本次申请的家庭成员也要复印。
4、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判决书)复印件。
5、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属于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1、申请时间安排: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8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超过该时段的申请家庭,进入轮候库(排在本次未配租成功家庭之后)。
2、审核时间安排: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之后新增申请审核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3、配租时间安排:2024年10月。
1、本次配租按照户型、装修标准分类申请,统一安排摇号;未配租成功的进入轮候。
2、合租仅限单身人士。属于合租的申请人,共同成员享有同等租赁权利;在承租期内一方退出后,剩余人员需要继续租住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续签租赁合同,并承担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
3、綦江区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咨询电话:023-85880526
来源:綦江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