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7月4日
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
向社会征集非法集资违法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公安机关、属地镇街或者相关行业部门举报。
社会公众可重点关注宣传公开集资返利、购买原始股、收取大额预付费、充值换积分返利等重点风险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认定有效的,按照《綦江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奖励人民币现金10万元(具体由区打非办解释)。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进入起诉、审判、执行等司法环节的刑事案件,不在线索征集范围内。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反映和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二、征集方式
(一)线上举报渠道
关注“重庆金融安全卫士”微信公众号,选择“举报入口”进行举报。
(二)线下举报渠道
綦江区非法集资举报电话:
区打非办 023-48600711
区公安局 023-85883320
三、其他事项
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应当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对他人诬告、陷害。倡导举报人实名举报,并提供举报对象基本信息和非法集资行为相关证据材料。区打非办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来源:区打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