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持续高温
森林火灾风险加大
为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我区发布了森林防火封山令
具体封山时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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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封山令
当前,连日持续高温,我区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极端天气下,为防止一切野外用火,隔离一切未经批准擅自进山车辆和人员,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4年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綦江府发〔2024〕19号),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2024年8月23日—全区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解除为止。
老瀛山(三角镇、石角镇、永城镇)、狮子山(郭扶镇、中峰镇)、龙山(中峰镇)、古剑山(古南街道、三江街道、永新镇)、长田山(永新镇、中峰镇)、太公山(文龙街道、新盛街道)、天台山(横山镇)、大堡山(丁山镇)、秦公山(东溪镇)、古岐山(篆塘镇)、插旗山(扶欢镇)、万隆山(石壕镇)、大庆山(石壕镇、打通镇)、适中山(赶水镇)、羊角山(安稳镇、赶水镇)、莲花山(隆盛镇)、方斗山(隆盛镇)等区域的集中成片林区。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和火情查处力度,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23—61271258
消防电话:119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
来源:綦江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